農業部畜產試驗所112 年飼料作物組臨時人員甄選
農業部畜產試驗所112 年飼料作物組臨時人員甄選簡章
壹、 錄取名額: 甄選試驗助理臨時人員正取 1 名(不定期契約),備取 2 名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 日起算 2 個月有效,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。
貳、工作內容
一、配合試驗場域操作管理作業,包括現場栽培管理作業(含採樣、施灌、採收 及田間管理)、廢水載運及動物試驗操作等。
二、試驗紀錄、數據收集、彙整與資料分析等電腦文書處理。
三、試驗相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四、本職缺如必要時須配合例假日調整工時。
五、本項工作之工作時間採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之一,四週變形工時,每二週內 至少應有 2 日之例假,每四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 8 日。(得依實際業 務需要調整例假及休息日於週一至週五、採輪班制或彈性調整每日上下班時 間)。
叁、甄試資格
一、學歷不限,男女不拘。
二、具汽車駕照。
三、須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(Word、Excel 及 Power Point)。
四、試驗模場操作、採樣及實驗室分析有興趣並樂於學習精進技術者佳。
肆、報名日期、方式及應繳證件
一、甄試簡章暨報名表:請逕至本所網站(https://www.tlri.gov.tw)最新消息項下 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。
二、報名日期:自 112 年 9 月 15 日起至 112 年 9 月 22 日止(郵戳為憑),逾期恕 不受理。
三、報名方式:一律採通訊或親自報名,不受理考試當日現場與電子郵件報名。
四、報名郵寄地點:應考人應於 112 年 9 月 22 日前(郵戳為憑),以限時掛號郵 寄至 71246 台南市新化區牧場 112 號飼料作物組(註明飼料作物組臨時人員 甄選),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,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。
五、報名應繳表件: 繳各項表件,請準備 A4 紙張影印之影本各 1 份,依序放置於報名表後以迴紋 針夾於左上角。 (一)報名表 1 份,請以正楷填寫並親自簽名(如附表 1)。 (二)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上。
六、報名注意事項:
(一)報名表(詳附表 1)上應貼妥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(須清晰)及最 2 近 1 年內 2 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1 張(請勿用生活照)。
(二)報名表件填妥後,須詳細核對應填各欄及應繳各件是否確無遺漏或錯誤, 然後依序將報名表→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→其他所需證明 書影本(如身心障礙手冊、原住民族證明文件、汽機車駕照影本等),由 上而下整理齊全,以迴紋針夾於左上角(切勿用訂書機),平整裝入 A4 信封內(請勿摺疊),於報名截止日前(以郵戳為憑)以限時掛號寄出, 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,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。 為確保個人權益,寄件前請確實檢查填寫、應考資格證件是否繳交,相 片及身分證影本是否黏貼。另為利連絡,請詳實填寫通訊地址、連絡電 話、手機號碼及 E-mail。
(四)補件程序:應繳資料不全者,由本所飼料作物組以簡訊(電話、mail) 告知應補件項目,應考人應於通知後 24 小時內以傳真方式補件,並主動 來電確認,始完成報名補件手續,逾時未補齊者,視為資格不符,應考 人不得異議。
(五)應考人繳交資料須清晰可辨,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審核後,如有偽造、 變造、資格不符或其他不實情事,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,於甄試前發現 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,並予以扣考;於甄試完畢後發現者,撤銷 其錄取資格;進用後發現者,予以解僱。
(六)資格不符合者由本所飼料作物組以簡訊(電話、mail)告知。另如有須 退還甄選資料,須附回郵信封俾利寄還。
伍、甄試方式 本甄試採術科考試及面試方式辦理。
陸、甄試日期、時間及應帶證件
甄試日期:112 年 9 月 28 日(星期四)
報到:同日上午 8 時 45 分至 9 時 0 分(飼料作物組一館 3 樓會議室)
術科:同日上午 9 時 10 分至 9 時 40 分(飼料作物組一館 3 樓會議室)
面試:同日上午 10 時 0 分(視報名人數調整時間) ※應帶資料及證件: 貼有照片之任一身分證明文件正本(限國民身分證、駕照或健保 IC 卡,三者擇 一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