場地租借
場地借用辦法
1.農業部畜產試驗所【以下簡稱本所】,為有效推廣牧技術與密切結合產業團體,訂定教室及會議室等場地借用辦法。
2.借用單位之資格:- 各級政府機關及其所屬之機關(構)。
- 登記有案之公、民營企業或法人機構。
- 登記有案之各級公、私立學校或學術機構。
- 於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畜牧企業公司、協會、合作社或農牧場所等團體。
3.借用場地申辦程序:
- 請洽借單位先填妥「場地借用申請單」向本所申請。
- 本所同意接受時,經辦人即在「場地借用申請單」上蓋章確認,並影印一份送還洽借單位。
- 辦理借用手續完畢請即依下表「收費標準」繳清全部費用。
4.借用單位應注意事項:
- 應配合本所上班時間,並遵守場地使用規定。
- 本所之各項器材應珍惜使用,若有毀損,應照價賠償。
- 使用本所場地後,應回復原狀,並不得留置廢棄物。
- 本所得保留場地優先使用權,但可提供相等之場所。
5.本辦法未規定事項,悉依其他相關規定辦理。
6.本辦法奉所長核定後施行,修訂時亦同。場地外借辦理訓練收費標準
類別
場地
借用費
說明
會議室
A.國際會議廳(容量200人)
10,000元/日
6,000元/半日一、場地使用時間:
- 8:00-17:00
二、場地提供服務項目:
- 冷氣
- 茶水(不含杯子,請借用單位自備)
- 投影銀幕
- 桌上型電腦
三、場地使用超過時間:
- 前半小時不計費,往後半小時加1/10借用費。
B.技服組視聽室(容量120人)
5,000元/日
3,000元/半日C.成果展示室
5,000元/日
3,000元/半日D.技服組會議室(容量24人)
4,000元/日
2,500元/半日- 聯絡人 :技術服務組 楊振豐 先生
- 電話 :06-5911211分機2106
- E-mail :jf@mail.tlri.gov.tw
- 聯絡人:技術服務組 陳翠妙 研究員
- 電話:06-5911211 分機 2100
- E-mail:tmchen@tlri.gov.tw
- 地 址:臺南市新化區牧場112號
- 傳 真:06-5911754